庞大集团澄清购车纠纷 多是陈年旧账
8月20日上午,在位于亦庄的斯巴鲁大厦,30多名车主冲进了庞大集团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声称庞大利用空白合同诈骗,在会议室围堵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要求给个说法。本周一,庞大集团相关负责人就“空白合同”、“国Ⅱ标准车”等问题一一作了回应。
“实际上,这些车主中80%的人是不服法院判决,找上门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反映的问题大多是陈年旧账,法院已判其败诉。
车主反映购车时,庞大集团给他们签订的都是空白合同。除了当时签的字,其他什么也没有。车主签下名字之后,庞大会后续填上一些关键性的条款。他们本以为是买车,结果最后变成了租车。
8月27日上午,在庞大集团办公所在地中冀斯巴鲁大厦,记者看到了那份所谓的制式“空白合同”。
这份合同的抬头写有“融资租赁合同”几个黑色大字。紧接着,正文开头列出了出租方、承租方等,合同中只有具体车辆信息等是空着的,其他各项条款清晰可见,并非车主所说的完全空白。在这份数页的合同中,“租赁期限”、“租金”、“融资租赁”、“租赁物”等关键词多次出现,即使签约人当时仅粗略地扫过,也会意识到这是一份租赁合同,而并非买卖合同。
庞大集团董秘办副主任车少华表示,这些车主当初并非不知道是用融资租赁的方式买了车,后来因为市场不景气他们没钱还车贷了。公司只能通过法律诉讼追讨车辆。不服法院判决的车主们,便以当初不知情为由,打着维权的旗号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车主反映,他们在未被告知情况下购买了“国Ⅱ标准”的车,因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而无法上牌使用。记者调查了解到,国家环保总局的确已明文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国二标准的车面向大众消费者销售和注册登记。但是可以作为特定车定向销售。
“车主不可能不知道购买的是国Ⅱ标准车,这些车辆均在封闭的矿区使用,所以无需上牌,车主买国Ⅱ标准的车图的就是便宜,此外油品供应也是其中一个普遍问题。此外,购车者必须在签署的合同里承诺,知道该车不可以上路,未来若将该车作为正常运输车上路行驶,一切后果由车主自己承担。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才会销售特殊用途车辆的。”车少华表示,“这些协议中均有车主的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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