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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陷阱状况汇总:新车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案例解析

2014-03-12 07:3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12日讯 汽车消费陷阱多吗?记者从泉州市丰泽区工商局拿到了一些投诉案例,结合平时的读者投诉,我们来一一透析究竟有哪些普遍存在的陷阱,消费者是可以绕过去的。

  而从消费者投诉的内容来看,大致可以分为这么几类:一是新车本身的质量及故障,常见的如异响、抖动、烧机油等;二是汽车售后服务问题,如质保期内该修的不修、该换的未换;三是销售服务问题,如紧俏车数月提不到车、订金问题、虚假承诺宣传等。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也算是一种正能量吧!

新车大灯漏水提醒:保修期限内要及时处理

  苏女士2013年12月底购买一部标致308,2014年1月6日提车,3月份发现该车的前大灯出现漏水现象,一下雨就漏水,另外一个就不会,苏女士要求车行更换一个前大灯,商家不肯,称要使用干燥剂干燥这些水分。

  12315调解及结果:车行同意更换一个前大灯给苏女士。

  记者提醒:根据三包的规定,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是汽车三包的保修期,在这个时间段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易损耗零部件有单独的质保期),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易损耗零部件有单独的质保期,车主要认真核对。

  易损件主要包括:离合器片、刹车片、刹车盘、轮胎、全窗玻璃、灯泡、雨刮片、保险丝、蓄电池、内饰件等,还有一些消耗件,如火花塞、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

交了订金却未能按时交车提醒:订车合同要明确交车时间

  陈先生2月12日到一车行购车交订金15000元整,订购总价425600元的奥迪,第二天销售员许小姐通知无法按约定的时间交车,只能退款。当天下午,陈先生带着合同与发票到车行办理退款,车行却无理由不退款。

  12315调解及结果:经组织双方协调,于3月4日下午双方在12315调解室协商解决,商家现场退还订金15000元整给陈先生。

  记者提醒:未能按时交车,可能是厂家的供应跟不上,也可能是车行把车子卖给了别人。在热销车型上,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所以消费者一定要签订详细的订车合同,约定好交车时间,避免双方日后扯皮,合同一旦签订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它来执行。

未能按合同提供预定车型提醒:合同详细才有凭证

  石狮的周先生欲购买一辆车,付了30000元的订金,要黑色的车子,购车合同上也写明黑色车子,现车行无法提供黑色的车子,周先生要求全额退订金,车行要求扣取一笔贷款手续费。

  12315调解及结果:经工商人员多次调解,车行退回3万元车款给周先生。

  记者提醒:依然是合同的问题,由于在合同里明确标注了黑色车型,所以周先生的诉求能够得到处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购车后车主也要妥善保存好所有的合同发票凭证,因为汽车三包里就有规定,车主拿不出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可以不予三包承诺。

0利率、免息不一定真优惠 

提醒:问清贷款和现金买车的差别

  车主杨女士发来信息投诉,自己购买了一辆大众的车子,当时就是看中了车行宣传的0利率和免息的优惠才买的,结果后来才发现,跟自己买了一样车型的车主有享受到5000多元的优惠,而自己却没有得到优惠,杨女士觉得亏大了。

  记者提醒:没有错,所谓的0利率、免息贷款购车,有可能是一个充满欺诈的噱头哦,不少消费者因这些诱惑的优惠而被吸引进店。而实际上有些车型的免息金额可能比车价的优惠额还要少。所以消费者们要多个心眼,问清楚贷款买车和现金买车的优惠有什么差别。一般来说0利率、免息车贷,其利息都是由汽车厂商贴付的,这样才是真的0利率、免息,所以消费者贷款买车应该享受和现金买车一样的优惠幅度。

热销车型加价加配置

提醒:自由选择,也可举报

  在泉州市区开店的蔡先生一直计划买一辆SUV,他看中了大众汽车的一款热门车型,从上市起他就去询价,车商都以产能不足、订单过多等理由提出拿现车要加价3万,否则起码等半年左右。蔡先生就赌着一口气一直在等这款SUV不加价,结果等了两年多,还是在加价,蔡先生非常郁闷。

  记者提醒:紧俏车型加价卖,一直是车市公开的秘密,有的加现金,有的加配置。尽管厂家也明确表示不支持加价,但是此风愈演愈烈。不过消协和物价部门都认定加价卖车系违法,一旦认定为“价格欺诈”,最高可罚50万元。所以下次再碰到让你加价提车的,你可以保存证据立即向物价部门举报。

买车捆绑销售车险

提醒:你情我愿才好,强行搭售不对

  在南安做石材生意的黄先生今年3月在市区购买了一辆雅阁,几番询价后,4S店答应给他让利2万元,不过要求黄先生在车行内购买车险,全车保险费用大概8000元。虽然黄先生心里有一些不爽,但是车商的态度也很坚决,黄先生无奈只好买了。

  记者提醒:购车捆绑保险当然是不合理的搭售行为。但是车行往往以出事故后车主可以把车放在店内等待定损,车行会帮忙维修理赔,车主只需要来取车就可以这些服务上的优势来争取车主的购买,很多车主也觉得如果在外面购买车险,出险后必须车主本人自己拿着保单东奔西跑联系保险公司来定损理赔很麻烦。所以这如果是你情我愿的行为也就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是强行要求、捆绑销售就不行了。

低配车加装成高配车卖

提醒:查清楚车型的具体型号配置

  惠安的任先生今年2月份在一家汽车二级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比亚迪,按照合同上的约定,任先生购买的是豪华型的配置,价格为8万多元。后来任先生上网查询才发现不对劲,厂家的车型报价里并没有这一款车型。原来是车商把一辆基本型配置的车型增加了配置当做豪华车型卖给他,这中间差价近万元。

  记者提醒:增加配置、改变配置,把低配车改成高配车,然后提高价格来卖,这种现象甚至成了车市的潜规则。这是因为不少消费者对车型的各种配置不熟悉、不了解,从而给了车商们可乘之机。厂家的官方网站一般都会对所生产汽车的车型、配置进行详细介绍,并公布汽车配置参数表。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或客服电话等途径,查询欲购车型的配置信息,包括车型名称、发动机排量、外观尺寸、多媒体配置及座舱内饰等。

没到4S店保养出问题4S店不管

提醒:霸王条款,4S店要免责需举证

  车主吴先生去年年底买了台广本车,该轿车保修期是3年或10万公里。吴先生第一次保养在4S店做了,之后就到单位附近的维修厂做常规保养。今年3月份,吴先生发现汽车的波箱有异响,便将车开到4S店做检查。4S店的维修人员告诉吴先生,他的汽车波箱有问题,需要更换。同时告诉他,由于他一直没在4S店做过保养,这也有可能是因为吴先生自己在外面所更换的机油以及波箱油不好所造成的。因此,如果要维修波箱,就需要自己出钱。

  记者提醒:的确有不少汽车厂家在保修保养手册中规定:“消费者必须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否则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不过对此,律师已经给予否定,这属于单方面行为,也可以说是霸王条款。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车辆不在4S店进行维修而发生了汽车损坏,那么4S店为了免责,则有举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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