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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气法三审稿提审 删除机动车限行授权条款

2015-08-25 17:43 来源:车讯网 0

  昨日(8月24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新一版本的草案对诸多条款做出了修改。对于公众最为关心的机动车限行内容,三审稿删去了二审稿中对地方政府可以规定机动车限行的授权,改为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审稿中,对机动车限行给出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情况规定限制机动车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三审稿中,删去了此规定。

  之所以删去对地方政府限行机动车的授权,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方面解释,有常委会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目前一些地方做出的机动车限行,范围仅限于城市区域,如果授权给各级地方政府范围太大,会影响流通,分割统一市场。

  不过,对于重污染天气这样的临时情况,大气法三审稿延续了此前的规定,即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后,地方可以采取企业停工、停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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