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结构图解剖 按轿车外形驱动底盘用途分类
汽车按用途分
汽车是一个种类繁多的大家族,各种汽车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因此人们要将它们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有轿车、客车、货车、越野车、专用车、自卸车和牵引车等,类型里面还要根据车型细分,按照我国原国家标准规定各类汽车划分如下:
1. 货车
又称为载货汽车、载重汽车、卡车。主要用来运送各种货物或牵引全挂车。货车按载重量(1.8吨、6吨、14吨)可分为微型、轻型、中型、重型四种。
2. 越野汽车
主要用于非公路上载运人员和货物或牵引设备,一般为全轴驱动。按驱动型式可分为4×4、6×6、8×8几种。
3. 自卸汽车
指货箱能自动倾翻的载货汽车。自卸汽车有向后倾卸的和左右后三个方向均可倾卸的两种。
4. 牵引汽车
专门或主要用来牵引的车辆。可分为全挂牵引车和半挂牵引车。
5. 专用汽车
为了承担专门的运输任务或作业,装有专用设备,具备专用功能的车辆。
6. 客车
指乘坐9人以上,具有长方形车厢,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及其行李物品的车辆。 根据车辆的长度(3.5米,7米,10米,12米),可将客车分为微型、轻型、中型、大型、特大型五种。
7. 轿车
乘坐2至8人的小型载客车辆。根据发动机排量大小(1升、1.6升、2.5升、4升),可分为微型、普遍级、中级、中高级和高级轿车五种。
轿车按照发动机排量划分——
有微型轿车(1升以下)、轻级轿车(1-1.6升)、中级轿车(1.6-2.5升)、中高级轿车(2.5-4升)、高级轿车(4升以上);
客车按照长度划分——
有微型客车(不超过3.5米)、小型客车(3.5-7米)、中型客车(7-10米)和大型客车(10米以上);
货车按照载重量划分——
有微型货车(1.8吨以下)、轻型货车(1.8-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
轿车、客车和货车都是最普遍最常用的汽车,而越野车、专用车、自卸车和牵引车则具有专门的用途,适宜使用在特殊的环境和场合中。越野车主要用于坏路或无路地区的全轮驱动的汽车,但现在用途已经扩展为一般商用车;专用车又称特种车,是一种不同于上述任何类型汽车并具有特种结构,主要用于特殊用途的汽车,例如救护车、消防车、押钞车、洒水车、邮政车、电视转播车、油罐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等;自卸车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工地用于装载散装原料、砂土并能使货箱自动倾翻卸货的汽车;牵引车专门用于牵引挂车的汽车,例如专门牵引集装箱挂车。
不过,上述我国车辆类型的分类将会过时。因为它是我国在1988年6月发布的有关国家标准(GB/T3730.1-1988)上划分的。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与国外汽车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日益增多,面对近十几年来出现的各式各样汽车,这些标准巳与国际通行标准不衔接,不适应实际需要。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我国重新制定了有关汽车分类的新标准(GB/3730.1-2001)。新标准依据国际标准(ISO 3833)制定,其中最显著的修改,一是废除“轿车”的提法,改称为“乘用车”,二是不再将越野车单独分为一类,而是归属到各个车类中。
新标准将汽车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
乘用车(不超过9座)分为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等11类。
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等3类。客车细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铰接客车、无轨客车、越野客车、专用客车。货车细分为普通货车、多用途货车、全挂牵引车、越野货车、专用作业车、专用货车。
新标准废除“轿车”的名称而改称“乘用车”,被认为是对传统观念的变革,它将改变传统观念将轿车视为奢侈品的思想,回复到主要是一种代步工具的概念。
按车身的受力情况,有无骨架不同,车身可分为三类:非承载式、半承载式、承载式
非承载式车身的汽车有刚性车架,又称底盘大梁架。车身本体悬置于车架上,用弹元件联接。车架的振动通过弹性元件传到车身上,大部分振动被减弱或消除,发生碰撞时车架能吸收大部分冲击力,在坏路行驶时对车身起到保护作用,因此车厢变形小,平稳性和安全性好,而且厢内噪音低。但这种非承载式车身比较笨重,质量大,汽车质心高,高速行驶稳定性较差。
承载式车身的汽车没有刚性车架,只是加强了车头,侧围,车尾,底板等部位,车身和底架共同组成了车身本体的刚性空间结构。这种承载式车身除了其固有的乘载功能外,还要直接承受各种负荷。这种形式的车身具有较大的抗弯曲和抗扭转的刚度,质量小,高度低,汽车质心低,装配简单,高速行驶稳定性较好。但由于道路负载会通过悬架装置直接传给车身本体,因此噪音和振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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