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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涉嫌垄断或遭查处 国内售价为海外3倍

2013-08-28 16:32 来源:南方日报 0

  连日来,“中国车价全球最贵”的话题在坊间不断升温,国内销售进口汽车的“三倍价格差”现象更是为中国消费者所诟病,关于进口汽车涉嫌垄断的问题引发关注。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正在收集中国汽车的有关数据,并将调查结果上报给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不论进口车价还是合资车价都要比国外同类产品高出不少,协会正在对此展开研究。商务部则表示,若存在垄断行为将依法严惩。

现象进口车国内售价接近海外价格三倍

  我国进口车售价一直存在着一个关于“三倍价格差”的奇怪现象,即同款进口车在国内售卖的价格往往相当于其在海外价格的三倍。如路虎揽胜5.0T,英国卖83.5万人民币,在中国,它的销售价可达320万人民币。

  “一方面是税费太高,另一方面物以稀为贵。”一位汽车销售商告诉记者,这成为进口车价格坚挺以及“三倍价格差”的主要原因。

  据悉,目前我国海关针对汽车征收的税费主要包括关税、特别消费税、附加税和其他税费四部分。其中与我国建立“互为最惠国”国家的进口车享受25%-50%的关税优惠,而消费税则根据汽车的排量进行收费。一辆排量在3.0以上的进口车所缴纳的综合税率大约为120%。

  “所谓税费问题没办法站住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综合税率约在120%,进口车国内外售价相差三倍或更多,这里面显然存在很大暴利。“这只能说明进口汽车存在垄断行为。”

出路须完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

  有分析指出,造成国内进口汽车价格过高的原因,有一大部分原因是我国从2005年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后,大部分进口的汽车厂商开始在中国设立总经销,独家授权经销商店管理,进而形成巨额利润。

  目前,《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汽车供应商应当为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及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实施网络规划。汽车供应商应当加强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的管理,规范销售和售后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企业名单。对未经汽车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

  这也就意味着,汽车供应商对终端流通环节的经销商有着直接的制约。而进口汽车总代理权基本是该品牌在华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有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刚才提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我们正在积极研究修订办法,首先是要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细化有关条款,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其次,在收取建店保证金、压库搭售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限制,推动建立稳定的供应商、经销商关系,引导构建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促进汽车品牌销售的健康发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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