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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租车违法闹事 驾驶员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

2015-02-09 16:00 来源:众悦学车网 0

  泉州交通治理出狠招,驾培行业面临洗牌

  2月4日,泉州交通委召开了交通运输行业整治动员会议,会上市交通委出台20条监管措施,涵盖驾培机构、出租车行业、客运行业和运输企业。

  驾校:上半年必须完成新国标改造

  新令要求,全市驾校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驾培新国标。届时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招收新学员;整改期满,经验收仍未达到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按规定调整相应的级别和规模。

  据悉,新国标指的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由于“新国标”对场地面积要求比旧标准提高不少,目前,我市部分驾培机构主要存在场地面积尚未达标、车辆与场地规模不配套的情况。交通部门要求驾培机构必须克服困难,半年内整改完善。

  客运站:允许未经安检车辆发车最高罚3万元

  客运车辆驾驶员、客运站、客运企业同样被戴上“紧箍咒”。

  按照监管措施,客运车辆在客运站周边违法上客的,处3000元罚款;其他不按批准站点上客的,处1000元罚款;不按核准的线路行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客运车辆违法经营被查处3次的,违法驾驶员带车参加学习不少于10天。

  客运站方面,允许超载车辆出站,或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因抽查考评不合格被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累计3次的客运站,其站级年度复核降低一级处理。

  客运企业违规经营情况由交通执法机构进行月排名并抄送运管机构,运管机构按季度进行书面通报,年度排名最差的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降低一级处理。

  出租车:违法闹事驾驶员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

  出租车行业方面,监管条例对未取得资格证从事出租车经营;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表(议价)、拒载、途中甩客、无故绕行;以及接打电话、车内抽烟、吃 零食、向车外吐痰和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均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处罚措施分为带车离岗学习、扣分、罚款1000元至2万元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出台的监管措施中,重点强调处罚驾驶员违法违章行为的“不适岗”名单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信访条例》组织上访,煽动 或组织闹事、罢运等严重影响运输经营秩序行为的,也将由运管机构列入“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任何企业不得聘用,并由交通运输部门收回该出租汽车经营权。

  而针对层层转包给一线驾驶员带来的重负,措施也明确,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交通运输部门部署的清理层层转包工作不到位的,经查实,交通运输部门收回该转包车辆经营权。

  交通委表示,通过对运输企业加强监管,将有助于发挥行业主体责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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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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