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16 搅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十大热点事件
事件十:低速电动车合法还是不合法?
焦点:12月24日,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关于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要制定一个新标准和检测条件,重点突出安全性要求。制定标准以后,就要加强监管,各行其道,按机动车的标准,必须到公安部门上牌照,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执照,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安全。
回顾:
10月28日,国家标准委下达2016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本批计划制定、修订的标准共计191项。其中,一直备受行业关注和期待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就被列于其中。通知指出,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项目周期为24个月,主管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单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该通知被解读为国标委正式立项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低速电动车获得合法身份。
12月19日,公安部在一份关于低速电动车的回复中明确指出,一、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 二、对违法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实行治安登记管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不得违规生产、使用和上路行驶。
【小结】
近几年“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各式各样的低速电动车逐步蔓延。这类低速电动车各项技术指标基本不符合汽车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加剧交通混乱,易发交通事故。
10月28日的通知,似乎预示着低速电动车已经获得合法身份,但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似乎又对低速电动车抱有顾虑。公安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对低速电动车的态度很严厉。公安部副部长李伟表示,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讲,低速电动车最好是越少越好。当前我们国家一些大城市的路面已经非常拥堵,如果再允许这种车进来,恐怕给城市交通带来新的问题。
目前全国低速电动车的保有量有几百万辆,每年产量有几十万辆,还有一些地方正在扩大低速电动车产能。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既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又要解决低速电动车乱象问题,那么首先要打破地方保护。其次要严把生产关和销售关,不得生产和销售违反国家规定的低速电动车。三是交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没有牌照、非法上路的低速电动车,坚决予以取缔。对于一些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条件的低速电动车厂家,则要加快转型升级,生产出符合《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微型电动车,并争取取得生产资质或者和有资质的车企合作,进行合法生产、合法销售。